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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水务治理水环境污染 取缔非法采砂石点500多个

2014年10月26日 14:40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云南腾冲境内有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三条河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资源的无序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三条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为解决河流水质不断恶化的问题,日前,腾冲县总结并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建立了“河长”制,明确各乡镇的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治理时限,统一治理标准,以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严打违法排污行为。

  据悉,腾冲县制定下发了《腾冲县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腾冲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腾冲县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同18个乡镇签订了《腾冲县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联合环保局多部门在腾冲县范围开展了大规模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县共取缔非法采砂采石点500多个、非法选厂69家、解石场70多户、2家废塑料加工厂。组织对滇滩、曲石两乡镇50多家非法选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排污行为。

  腾冲县又以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资质复评审工作为契机,完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所涉6个省级断面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100%;严格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全县重点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达100%。

  1999年-2010年腾冲县先后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期间先后实施腾冲县北海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草河、宏岩河、大坝河,浆树河、长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83.69hm2。通过采取修复和增加地表植物,修建蓄水拦砂建筑工程,等高耕作等一系列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减少泥沙淤积,改善河道水流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