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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2014年10月14日 12:34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全国妇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综述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国妇联党组成员日前分别对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约谈承诺明确目标任务

9月15日上午,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明舜和中华女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利群坐在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面前,接受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

李明舜汇报了中华女子学院作为全国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并介绍了班子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很重要的,制度管理是关键,民主集中制是法宝。”李明舜畅谈了自己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刘利群刚刚调任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她深入学院师生中开展调研,感觉学院工作有很好的基础。“今日的约谈反映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党风廉政工作需要高度重视,贯穿渗透到工作全局。”刘利群诚恳地说。

宋秀岩在听完两人的汇报后表示肯定。她说,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关键在一把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把手自身的行为就是一面旗帜、一面镜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思想行为的总阀门。党政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三观”,要有担当意识,廉洁从政、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制度。既要善于发扬民主,还要善于集中、能够集中。她强调,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是最大的爱护,疏于管理则是最大的危害。组织对每位干部的成长负有责任。干部出了问题,组织也要负责。

宋秀岩强调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8条要点。她说,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尤其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重申了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贯彻和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施“一案双查”等刚性要求。明确提出要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着力培育“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风气。最后,宋秀岩严肃指出,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必须切实执行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和问责。

李明舜、刘利群郑重表态,并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全国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邓丽担任此次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组组长。邓丽介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在全国妇联多年工作中尚属首次。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一个边研究边实践的过程。全国妇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括党组、机关党委、妇联各级党组织三个层面。

邓丽说,全国妇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方案》,其中约谈要点体现了党组要求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党组织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之间的交集点,8条要求就是要把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主体责任的要求在全国妇联层面逐级落细、落实。为了强化仪式感、庄重感,设置了签署《全国妇联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环节。
 

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国妇联党组在9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约谈了全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27位党政一把手,实现了全覆盖。

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说,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一个形象工程,同时又是民生工程。从严治党要从自我做起,从管好手中的权力做起。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都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党的良好形象就会树立起来。

多位全国妇联党组成员表示,所分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作为分管领导,要切实肩负“一岗双责”,如果分管部门出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也要承担领导责任。

被约谈者深感约谈和签署承诺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不是空话,而是一条一条具有操作性的实事、任务。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是约束、警示,更是责任、担当,有种一诺千金的感觉和压力。

“过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总体负责任。现在要承担主体责任,是主要责任,在原来的基础上,分量更重。”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郭象说。

“我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所在部门(单位)或本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指着承诺书上的这段话,郭象深感责任重大,“这就提醒我们在履职过程中不能有懈怠,要承担起责任,不能溜肩膀。”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

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纷纷表示,将参照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方式,在本部门单位逐级开展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压力传递实践,采取约谈、承诺、集体谈话等形式,真正把中央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切实履职尽责。

有的部门在八项细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醒书,要求“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签署;有的部门“一把手”将与班子成员及处长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廉政责任;有的部门在例会上宣读传达承诺书内容,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宣传有关精神,要求局处级干部要做好表率,并担当起主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宋秀岩指出,权力是把双刃剑。要靠制度管人,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有人监督是好事、幸事。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

全国妇联国际部是全国妇联的外事归口部门,根据中央精神,制定了全国妇联关于外事管理的规定,因公出国、因公接待的规定等,严把因公接待、因公出国这两项关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关键,应完善监督评估机制。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釆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了,做好了,我们党的机体就康健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就增强了。”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牟虹说。

有的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在项目执行中系统规范、完善制度监督;有的部门将针对部门特点,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廉政建设,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有的部门将对党员思想动态调研摸底,有计划地形成执行、检查、评估、考核的制度,促进整体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国妇联有关部门建议,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要求各级干部执行制度,对违纪行为要及时批评教育,杜绝以工作成绩“一俊遮百丑”的现象。预防为主,注重日常工作的把关,细化各类项目、会议、活动计划及实施的监督流程,严格执行预算、结算、报销制度,落实经手人、审核人、签批人责任,防患于未然。

根据此次约谈工作,已经制定《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要求,将结合年度考核、考评,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定期约谈;对新提任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在任职时进行提任约谈;遇有重大情况和重要事项时,及时进行约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