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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召开加快水利建设视频会议

2014年10月10日 17:32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10月9日上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加快水利建设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针对农村饮水安全、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加快工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水利部部长陈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出席并讲话,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主持会议,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出席会议。

  陈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水安全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我们做好水利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加快水利建设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履行和兑现政府承诺的具体行动,是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落实国务院督查整改意见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水利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成一批打基础、管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陈雷强调,要准确把握水利建设任务,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一要加快建设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要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吉林中部引松供水、东北三江治理等在建40项工程建设,落实中央和地方投资,加强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管。要推进今明两年新开工44项工程建设,在今年已开工辽宁观音阁水库输水、安徽淮水北调、西藏拉洛水利枢纽等8项工程的基础上,年底前争取再开工陕西引汉济渭、西江大藤峡、新疆阿尔塔什、贵州夹岩水利枢纽等9项工程,明年争取开工甘肃引洮供水二期、河南出山店等27项工程。要做好安徽引江济淮、云南滇中引水、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88项工程前期论证,统筹协调解决技术、经济、环境、征地、移民等问题,力争“十三五”期间尽早开工建设。二要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任务。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健全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稽察、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和奖优罚劣机制,确保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明年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三要全力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从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明晰农业初始水权、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加强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进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着力加强农田水利终端配套设施建设。四要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国务院近日将专门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部署。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确保今冬明春完成投资和土石方量分别较上年增长10%和5%以上,确保投放机械、农民投工以及综合效益较上年稳步增长。

  陈雷强调,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建项目要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千方百计保障施工条件,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科学组织,严格按照目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突出问题,尽快做好招标投标、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二是着力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预算资金尚未下达的省份,要抓紧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筹措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可能提高省级资金比例,督促市县落实好配套资金。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水利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三是着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县级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专项质量检测,确保质量不出问题。四是着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点稽察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市县水利部门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效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项目,要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把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五是着力打造廉洁水利工程。要把建设廉洁水利工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要全面查找水利建设各环节廉政风险,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审查审批方面,要减少环节,规范程序,防止权力寻租。在招标投标方面,要大力推进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严禁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严禁资质借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在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明财经纪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并接受监督,防止贪污、挪用和挤占、截留等问题发生。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陈雷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汛后黄金施工期,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省级政府汇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水利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水利建设工作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要推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市县、各个项目责任单位以及各相关责任人员职责,确保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除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三是注重统筹协调配合。各级水利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管理、技术和建设力量,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各流域机构和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快地方项目审查和技术复核进度,加强技术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水利部有关司局要加强指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四是提前谋划明年水利建设工作。明年是完成“十二五”水利建设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的关键一年。为确保明年年底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规划任务,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些重点项目中央投资将于今年年底提前安排。各地要尽快制定年度建设方案,测算好地方建设投资,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做好项目审查报批,为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林念修指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是实施定向调控,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改革部门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全力做好加快水利建设各项相关工作。一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与水利部门协商,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及时足额落实好地方配套建设投资,确保与中央投资同步到位。二是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特别是今年拟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逐项制定时间表,倒排进度,落实项目投资,抓紧开工建设。三是全力加快《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四是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林念修强调,要健全完善责任分工落实机制、资金筹措激励机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好项目属地责任、政府投入责任,强化对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约束,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胡静林指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水利建设与发展是各级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水利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将水利作为支持重点纳入财政预算中期规划,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和重点投向,增强水利投入的持续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快财政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主动掌握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科学调动资金,优化拨付程序,保障重大水利项目资金需求。三是大力支持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稳定增加水利改革发展的投入,探索运用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胡静林强调,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覆盖水利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水利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要紧紧围绕水利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积极打造水利相关资金整合平台,加强水利资金整合统筹,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矫勇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各单位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汇报,在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系统内传达,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结合各地水利建设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把加快水利建设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加快水利建设的组织和监管主体责任,高效落实好投资计划,及时下达建设资金,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会上,湖北、四川、河北、黑龙江省水利厅,山东、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作了交流发言。水利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