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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重大工程、项目落实纳入审计重点

2014年09月30日 17:35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今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落地、简政放权推进等将有望被纳入审计范围。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强化审计工作,提出要把审计范围扩大到上述领域,以此推动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

    “要通过审计推动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把宝贵的资金用到‘有缺口的刀刃上’。”李克强强调,“当前,审计工作要把重点放在督促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落实上来。不落实的要督促,要加大力度把工作做到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这一层面看,审计工作将推动国家政策措施的较好落实。

    近年来,我国审计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审计署通过对707个单位的审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审计成果2752亿元。审计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难以用货币计量的各类成效和作用。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将上述内容纳入审计范围,主要是为了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审计范围扩大到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落地、简政放权推进等方面,推动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国家重大政策和项目往往都是与财政资金的使用紧密相连的,严格审计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可以防止财政资金被浪费、挪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重要的是,上述措施将有利于监督各部门或地方政府对国家重大政策和项目的执行情况,防止国家政策措施在执行的过程中变形、走样。”汪玉凯说。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加强重点审计,及时发现财政金融、国有资产、能源资源、民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薄弱环节、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维护财经纪律,完善防范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会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应该增强审计追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对不整改的部门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