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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部分民众冲进市委打砸 劫持官员打警察

2014年09月28日 17:53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汕头市金平区莲塘街道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通过不断制造谣言,裹胁不明真相群众,有组织、有预谋到市委闹事。市委组织市、区两级党政干部深入群众进行对话,要求群众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理性表达诉求,但事件挑头分子置若罔闻,继续挑动聚集群众制造事端、无理取闹,先后冲击市委大门,闯进市委大院,打砸市委办公大楼,劫持殴打在现场做劝说工作的金平区干部;对在现场维持秩序、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执勤民警大打出手,致多名党政干部和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闹事人员进行劝说清离,对现场继续大打出手、扰乱秩序的挑头分子实行强制带离。通过现场劝说,了解真相的群众逐渐离去,事态得到平息。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为少数人所蒙蔽,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同时正告违法犯罪分子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继续煽动、参与打砸抢等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抓捕归案,依法严厉打击。

新闻加点料

  汕头刑拘26名涉嫌扰乱国家机关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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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警方依法刑拘林某荣等26名涉嫌扰乱国家机关违法犯罪人员】9月26日上午,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聚众冲击市委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劝退、清离被不法分子裹胁、不明真相的群众。(汕头日报)

  涨姿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