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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姐姐”18年维权接力

2013年07月18日 16:07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亲历地点: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亲历时间:2013年7月12日
  7月12日,当记者来到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的“知心姐姐”工作室,第五代“知心姐姐”王樱正忙着给17岁的女孩小玉(化名)回短信,“最近她的生活过得不错,情绪也很稳定,我也放心些!”王樱露出了笑容。
  小玉是今年年初王樱办的一起盗窃案中附条件不起诉的女孩,王樱说:“这孩子在安徽老家时学习成绩很好,因为家里没钱,父母只肯出钱供她的弟弟读书,她一气之下,赌气出走,辗转多个地方打工,一时起了贪念,才会犯罪。”
  对于像小玉这样主观恶性不大,刑期一般会判1年以内的未成年人,扬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都会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我们对小玉给予了6个月的考察期,另外,还专门为她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由我们‘知心姐姐’团队、小玉所在社区主任、社区公安民警和社区关工委的老同志联合帮教,希望她能改过自新,找对今后人生的方向。”王樱殷殷期望。
  18年来,扬中市检察院的“知心姐姐”品牌在青少年中间有着极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从1995年开始的“知心姐姐”热线到“知心姐姐”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再到今年成立的“知心姐姐”工作室,五代“知心姐姐”18年维权接力,40多本记录着未成年人和“知心姐姐”沟通交流的维权日记,默默地见证着“知心姐姐”“护苗”心切。
  回忆“知心姐姐”维权热线的第一通电话,首任“知心姐姐”唐雪梅深有感触:“那是一个初二女生小李的求助电话。电话中,女孩欲言又止,我便没有急于追问,而是与她约好放学后见面详谈。”
  交谈中,唐雪梅得知,因为小李长得漂亮,其班主任朱某经常借辅导为名,在她身上乱摸,这让她痛苦万分,又不敢对家长说,整日提心吊胆。唐雪梅一番安慰后,第二天便带着两名检察官去学校找到朱某,这阵势把朱某吓得连声认错,并写下保证书。此后,唐雪梅又多次回访,最终,小李的学习和生活恢复了平静。
  “知心姐姐”都由扬中市检察院的女检察官担任,目前第五代“知心姐姐”成员共有14名,过去,“知心姐姐”以在室内通过电话连线方式,为青少年释疑解惑,如今,“知心姐姐”利用业余时间走出检察院,进社区、进监区、进校区,为未成年人送去“法律清风”。
  王樱说:“为了能更加贴合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我们也会选择他们喜欢的沟通方式,比如微博、微信、QQ等,目的就是为了更容易走进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掌握他们的动向,不至于让他们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
  目前,扬中市每年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量并不多,但其中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居多,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倪军说:“这个现象反映出未成年人所处的年龄就是容易鲁莽草率、意气用事,在这个年龄段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的关注,才能让他们合理宣泄,健康成长。”
  据统计,18年来,“知心姐姐”热线共接听青少年和家长的热线来电4500多个,为4000多名青少年、近千名家长提供了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各种帮助。(中国妇女报记者 茹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