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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揭牌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

2013年06月24日 10:32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市高院、市妇联的有关精神,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

  日前,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周年,静安区人民法院举行“静安区‘妇女维权合议庭’揭牌仪式暨基层妇女干部维权工作培训”。静安区法院副院长王翔、区妇联主席季军出席仪式并为“妇女维权合议庭”揭牌。静安区法院民一庭、民三庭的法官,静安区社区(街道)妇联、居民区妇代干部参加。

  静安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佩芳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将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实质,依法保护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王翔副院长对“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们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审理好涉婚姻家庭案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二要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联系、配合和调研,完善诉讼与妇联组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力争探索出一条沟通更加顺畅,感情更加贴近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思路;三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电视台“以案说法”,网络“庭审直播”,庭审观摩,巡回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受侵害的妇女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利用“妇女维权合议庭”这个平台,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结束后,静安区5个社区(街道)妇联主席和各居民区妇女干部旁听了婚姻家庭案件的庭审,主审法官杨佩芳在庭审结束后就案件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法律等对基层妇女干部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