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高度评价《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称赞这一措施将惠及亿万农村妇女,惠及亿万农村家庭,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必将激励广大农村妇女更加积极地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寥寥16字,彰显政府对农村妇女健康的关心。与此同时,报告还提出在全国农村实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定期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足见妇女儿童健康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受到的高度关注。 与整个民生工程的庞大规模相比,“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这样很具体的工作被写进惜墨如金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在两会代表委员共商应对金融危机大计的宏观背景下,由总理向全国人民作出庄重承诺,是中国最高议事平台充分关注民生、充分发扬民主的体现,也是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源头维权职能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妇女的卫生健康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妇女群体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本着推动解决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工作方针,为使广大妇女获得真正实惠、普遍实惠和长期实惠,全国妇联着手对农村妇女健康权益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调研发现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对妇女健康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是城乡妇女健康的主要杀手。为此,全国妇联多次就“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检查”问题与卫生部进行沟通,又在《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时提出相关建议,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转型时期的中国出现了农业生产妇女化的趋向。目前,占我国农村劳动力总数65%的妇女已成为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妇科恶性疾病不仅是对农村妇女健康的威胁,也将导致众多农村家庭因病致贫,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给农村妇女进行妇科疾病定期检查,直接关系到农村妇女的健康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关系到农村家庭能否和谐幸福,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发展。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村妇女的妇科疾病定期检查作出承诺,由政府来保障农村妇女的健康权益,将把农村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惠及的不仅是亿万农村妇女,更是亿万农村家庭的福音。 早诊早治是预防和控制妇女“两癌”的主要手段。妇女一生接受一次宫颈癌检查,发病率可减少50%,如定期检查,早期诊断、治疗,则可大大降低治疗成本和患者死亡率。目前,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的薄弱和农村医疗体系的落后,多数农村妇女从未接受过这些检查。尤其是妇科肿瘤,因为不能定期检查不能及早发现,往往错过了治疗控制期,最终成为影响农村妇女健康的一大杀手。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承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检查”,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权益的高度重视。坚定的承诺透露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发展的理念。一届政府的执政风格,往往是从一些细节上体现出来的。在负责任的政府看来,只要事关百姓福祉的,就绝非小事。因为这些看上去的“小事”在普通百姓那里,可能就是天大的事。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检查问题,看似不起眼,却充分地体现了政府对“民生细节”的关注,体现了政府“以民为本”的执政思路,是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正如温家宝总理与甘肃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所谈到的那样,这象征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健康程度,写到报告里,表明政府的态度,实际也要求地方的落实。妇女健康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报告提出的16字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农村姐妹们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引导她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农村妇女健康撑起一片蓝天,就是为希望田野撑起一片蓝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