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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阳光大姐”带动农村妇女实现增收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在近日召开的首届全国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上,济南市妇联“阳光大姐”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张静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
  张静是济南市近郊的一位农民,是2001年10月“阳光大姐”成立后安置的第一批家政服务员。七年来,她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掌握了一套过硬的家政服务技能。她坚持用微笑、用真情服务每一位客户,从一名普通的家政服务员,成长为一名具有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和高级营养师等资质的金牌月嫂,先后荣获山东省百名农民工之星、全国优秀农民工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济南市妇联“阳光大姐”在促进城镇妇女就业创业的同时,在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在“阳光大姐”就业的农村妇女已达4200余人。多次深入农村,进村入户宣传家政服务知识,帮助农村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引导她们加入到家政服务行列中。针对农村妇女文化水平低、无特长,生活习惯与城市差距较大等特点,专门设置着装礼仪、家电操作、服务技能等培训课程,并在培训合格后优先安排她们上岗;帮助她们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鼓励她们树立长期从事家政服务的信心,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通过家政服务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