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中国女性参政意识增强 230多位任省部领导
全国女干部和女党员的数量不断增长,比例分别达到39%和20.4%,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以突出的业绩赢得赞誉。广大城乡妇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热心基层公共事务,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七大女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和十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了2个、1.09个和1个百分点,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忠实履行职责。 >>详细
李悦娥代表:女性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力
妇女十大的召开,让妇女参政议政的话题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对此,山西省妇联主席李悦娥代表认为,女性必须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并主动参与到国家社会事务的发展中来。她坚信“要想有地位,先要有作为。”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230多位女性任省部领导,公务员中的女干部占40%以上。全国女干部和女党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比例分别达到39%和20.4%。对于这些可喜的变化,李悦娥这位从海归博士、高校教授成长为一名“妇女娘家人”的妇联主席说,妇联要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女性,使之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
李悦娥认为,女性要想更好地参与社会发展,首先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即使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只是一名普通妇女,也要有参政议政的隐性意识。女性要学着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在妇女工作方面出台了什么法规措施,不要落后于时代。
女性还必须要有参政议政的竞争力。李悦娥说,只有把自己准备好才能更好地参与到社会各项事务中来。我们必须关心女性素质的提高,使广大女性进一步走向社会。>>详细
中国妇女自身发展取得明显进步
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目前,全国就业人口中女性已超过45.4%,农村妇女在农业劳动者中占到65%以上,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城镇女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妇女就业结构得到优化,就业层次不断提高。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奋发有为。目前,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中有8位女性。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和女委员分别占21.33%和17.7%,比第十届提高了1.09和1个百分点。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施展才华。广大妇女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妇女自身发展取得明显进步。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男女平均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详细
目前,农村妇女在农业劳动者中占到65%,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黑龙江代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娣对记者谈起了科技对农村妇女在农村的广阔天地建功立业的支撑作用。刘娣说,她所在农科院有500多名女科技工作者,全都与全省各地的农村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她们掌握最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让她们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刘娣还告诉记者,通过传播科技知识,农村妇女的学习意识、文明意识也自觉提高了,封建迷信在农村越来越少见了。据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共创办了15万所农村妇女学校,有2700多万人次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 >>详细
中国女性顶起就业“半边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16日在第十一届全球女企业家会议开幕式上表示,目前,中国女性就业人数占总数的46.7%,城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38%。女性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女性占中国人口的一半,她们与男性一样,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生力军。”顾秀莲表示,在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过程中,中国妇女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面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详细
10月28日,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开幕式后,来自贵州省的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前合影。 新华社记者 何俊昌 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推进男女平等的力度,引领妇女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男女平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一些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这既制约了妇女发展,也势必影响到社会和谐。我们要充分认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男女平等创造的机遇和条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及教育、宣传等各种手段,切实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发展、平等享有发展成果。 >>详细
在我国男女平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以此为契机,全党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明确了政府的执法主体地位,规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的职责。
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努力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来自全国妇联的数据显示,遍及全国的1200多个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为广大妇女儿童进步成长的重要场所。
社会各界加大支持妇女发展的力度。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制日趋完善,大众传媒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明显增强,社会各界扶持妇女儿童的资源更加丰富,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形成声势。 >>详细
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半边天——新世纪新阶段,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下,中国的妇女事业发展迅速,成果显著,令人目不暇接。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寄予厚望,多次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各族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都一再重申,支持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党的关心和厚爱,成为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壮大的强大后盾。
各级妇联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动员亿万妇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成了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赋予的崇高使命。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亿万妇女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投身于伟大的事业,必将创造出更加光辉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