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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授予陈燮霞等女运动员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为表彰中国女运动员在北京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取得的骄人成绩,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在第29届奥运会上获得金牌的陈燮霞等女运动员、中国女子体操队等单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在表彰决定中,举重女运动员陈燮霞、曹磊,射击女运动员郭文珺、陈颖,跳水女运动员陈若琳、王鑫,游泳女运动员刘子歌,射箭女运动员张娟娟,柔道女运动员杨秀丽、佟文,羽毛球女运动员杜婧、于洋,赛艇女运动员唐宾、金紫薇、奚爱华、张杨杨,摔跤女运动员王娇,体操女运动员何可欣,蹦床女运动员何雯娜,帆船女运动员殷剑,跆拳道女运动员吴静钰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中国女子体操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在此次奥运会上获得金牌的郭晶晶、吴敏霞、冼东妹、陈艳青、刘春红、杜丽、张宁、张怡宁等女运动员此前已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在表彰决定中指出,中国女运动员在北京2008奥运会上表现出的不畏强手、迎难而上的顽强斗志,精湛的运动技艺和良好的体育道德,再一次展示了新时期中国妇女自强不息、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极大地激发了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全国妇联号召各族各界妇女向受表彰的巾帼体育健儿学习,学习她们胸怀祖国、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她们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学习她们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