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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品牌当选“感动济南”十件大事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岁末年初,“‘感动济南’十件大事和‘感动济南’十佳人物”评选成为泉城市民关注的焦点。经过历时2个月、市民推介、媒体公示和市民评选3个阶段,在侯选的92件大事中,由济南市妇联推荐的“阳光大姐——泉城服务品牌”和“广泛开展‘知我济南 爱我家园’实践教育活动”脱颖而出,以高票分别当选“感动济南”十件大事和“感动济南”提名十件大事。
  济南市妇联创办的“阳光大姐”,自2003年以来共培训下岗失业妇女1.8万人,安置3万余人次,为4.5万个家庭20多万人提供了高标准的规范服务。扶助300多名“巾帼小老板”,带动2600多名妇女创业。承接市政府“阳光培训”中培训、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1000人的任务。“安置一个人,温暖两个家”——“阳光大姐”服务党政大局、服务妇女群众、服务千家万户,以真诚的服务感动了我们居住的这座城市和她的人民。
  2005年,济南市民热情参与、大力支持由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的“知我济南 爱我家园”主题行动,接连推出的系列活动给各界市民提供了抒发自己独特城市情感的平台和载体。主题行动在感动济南的同时,将为提高济南市民素质、提升省会城市文明形象、使济南真正成为文明山东的窗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外,“感动济南”十佳人物女性占七席,由济南市妇联推荐的长清区检察院检察官孟红伟等当选。证明了泉城妇女的社会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成为建设文明济南、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