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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一刀切”:调还是不调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张建平 齐中熙 杜宇)“富有者与维持生计者征收同样税率的利息税,起不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应尽快改变目前一成不变20%‘一刀切’的利息税率,创造条件采取累进税率,与国际惯例接轨。”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利息税,今年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天津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大学教授梁燕君委员坚持去年两会时的意见———“调”。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委员曾在1998年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恢复开征利息税”的建议。当初的“开征派”现在成了“调整派”。他说:“当时的主要想法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鼓励消费。但是这几年下来,利息税开征的效果不太明显,再加上现在的经济社会情况与当时有很大差别,我赞成调整‘一刀切’,改用累进税率。”

  我国从1999年11月起开始征收储蓄利息税,以期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7年过去了,居民储蓄不但没减反而激增。居民储蓄余额已达14万亿元。“利息税不分个人收入差别、不问地区发展差异,‘一刀切’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结果,中低收入人群的相对税收负担反而比高收入者还高,这不符合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分配的原则。”合肥工业大学教授邓善熙委员也建议改一改“一刀切”。

  与上述意见相左,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利息税要慎重。

  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说,当初出台利息税主要是为刺激居民消费。一些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消费率都在80%左右,而近几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一直未达到60%。坚持扩大内需、扩大消费仍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税收作为调节消费的杠杆会起到重要作用。

  还有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利息税是财政收入的一个稳定来源,调整要慎重。据统计,从开征到2004年11月,5年间共征收利息税1300多亿元,平均每年增加财政收入260亿元。

  尽管看法不太一致,但梁燕君委员已提出利息税调整的具体内容:储蓄利息税与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降低起征税率,严格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凭退休金生活的老人和年收入1万元以下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免征利息税;开办农民工储蓄和养老储蓄,如同教育储蓄一样免征利息税;实行消费贷款利息补贴。

  梁燕君委员说:“在当前通货膨胀率可能上升的情况下,降低利息税税率,在动态中完善利息税,有可能使其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灵活手段。”

  “温家宝总理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今年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出,‘认真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郭松海委员说,“希望利息税改革在今年能有进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